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何梦秀等20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细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公示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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