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鼓励我院大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创新创业活动,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外学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院学生(专升本学生除外)
二、认定依据
《关于印发师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师院发[2014]55号)
关于印发《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师院发〔2023〕36号)- 2023级新生按此文件申报及认定
三、认定时间
2023年9月-2024年3月获得的课外学分情况。
四、认定程序
1.2024年3月11日-3月31日,学生认真研读《师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后,登录教务系统进行课外学分申报,每项学分申报都要对应上传支撑材料(带盖章证明、证书的照片等)。
2.学院于2024年4月12日前在教务系统里进行学分审核认定,导出表格于本学院网站上公示三天。
3.2023年4月16日后学生可以登入教务系统查看认定结果。
附件1:湖师院发[2014]55号 关于印发师院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级-2022级).doc
附件2:湖师院发〔2023〕36号 关于印发《学生课外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