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师〔2019〕9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313号)要求,现启动第二批“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申报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2名,其中创新领军人才2名、高层次拔尖人才3名、青年优秀人才7名。二级学院各层次推荐名额为1名,省一流学科可增加推荐名额1名(层次自定,需排序)。机关双肩挑人员按学科归口到相关二级单位申报。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遴选范围: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重点向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倾斜,校领导及享受厅级待遇的人员不得申报。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教人〔2020〕1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有关人才计划工作要求,本次遴选取消直接认定通道,已经入选国家和省相关人才项目的人员不再参加遴选。
遴选具体条件如下:
(一)创新领军人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立德树人,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2.研究方向处于科学技术发展前沿领域,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3.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和发展前景,在本学科领域有重大发现和较大影响力,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破性标志性成果。
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科研教学工作。
5.在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高层次拔尖人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
2.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较高学术造诣,研究方向瞄准科学技术发展前沿领域,具有成长为所在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3.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创新性研究,在国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取得较大影响的创新性标志性成果。
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科研教学工作。
5.在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青年优秀人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较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有望成长为所在领域高层次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
3.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在本学科领域崭露头角,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创新性成果。
4.能够潜心教学及研究工作,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科研教学工作。
5.在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资助政策
学校将根据《“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浙教师〔2019〕90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与入选教师签订培养协议和目标任务,并发放相应培养津贴,资助期为五年。
四、遴选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根据遴选条件填写《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
2.学院推荐。学院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等表现严格把关。组织专家评审组通过综合评价申报人品德、业绩、能力、贡献、发展潜力等因素确定推荐人选及排名,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并公示3天后报学校人事处。二级纪委要全过程监督。
3.部门复核。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学院推荐人选的申报资格及材料进行复核。
4.专家评审。学校成立专家组,对各学院推荐人员进行评审并确定学校拟推荐人选,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5.学校审定。校长办公会议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审议,经学校党委会议审定后报省教育厅。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情况报告(须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推荐过程、专家组成、评审方式、评审结果等);
2.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按推荐顺序排序)(见附件3);
3.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申报书(见附件4、5);
4.佐证材料。编写附件页码和目录,使用A4纸装订成册,包括推荐人选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等证书,以及申报书中所填的论文、课题、专利、获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及时做好申报工作,并于12月16日(周四)前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相关佐证材料于12月17日(周五)前提交,逾期不再受理。《附件6: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人选业绩基本条件》供参考。辛苦各位老师!
BET体育365官官方网站联系人:王觉平,2321057、679715 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至邮箱:03057@zjhu.edu.cn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申报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
附件3: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申报书(人文社科文化艺术)
附件4:2021年度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附件5:《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