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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年终科研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 15:31:03   作者:   点击量:163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提高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效率及时效性,2021年年终科研成果的统计将继续实行网上系统填报。

一、材料统计、填报时间节点及上报要求

1、成果统计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2021年11月30日(去年未统计的或漏报的科研成果也需填报,请科研秘书审核的时候务必注意同一个项目或者同一篇论文在不同年份重复申报的情况)。

2、学院科研秘书完善本学院科研队伍资料时间11月13日-11月16日。

3、教师个人资料完善及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与填报:11月16日—12月2日

4、学院材料审核、公示及初稿上交:12月3日—12月10日

学院在完成各项成果的网上审核和纸质审核后,将导出成果汇总表,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待公示无异议后,经分管领导签字,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科研管理部门。另:专利发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需报送证书原件。

5、职能部门审核及反馈:12月10日—12月15日

6、学院上报材料终稿:12月16日

二、材料审查要求、权责说明及其他

1、各成果申报人需对本人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唯一性负直接责任;所有成果的申报均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至16-309沈老师处并上传系统论文录用通知、专利(软著)受理通知书、著作合同等一律不得作为成果申报材料。系统所列信息项要求尽可能填写完整,附件按要求上传,方可认为审核通过,否则需退回补充并重新进行审核。填报说明详见附件。

2、经学院最终审核报送的材料在后期职能部门核查中,如若发现重复申报、瞒报、造假或学术不端等情况,将追究申报人科研诚信责任,按照我校及上级相关文件进行处理,提交至我校学术道德委员会进行定级处分,同时通报学院及学校其它相关职能部门。

3、请各位老师做好科研平台中科研材料的完善工作,并请所有教师在2021年12月2日前完成个人前期科研材料的录入工作。同时,建议之后有职称评审需求的老师,将任现职以来的所有科研材料录入系统。从本年度开始,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对所有评聘、评优、考核、人才项目申报等工作的审核均以科研平台中的材料为准,不再接受纸质材料。


 附件:关于科研系统填报的说明

关于做好2021年年终科研统计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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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