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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2 8:03:14   作者:admin   点击量:3456

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浙组〔2017〕5号)和2021年度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1年度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分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哲学社科、文化艺术、经济金融类”“数字经济专项”“生命健康专项”“新材料专项”“创业”等6类。

二、基本条件

(一)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含专项)。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3.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具有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潜力。

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3个专项申报人员在符合上述创新创业人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有独特的科研方法或思路,或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发展潜力大,科研工作有较大创新前景;

②从事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产业领域“卡脖子”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前沿技术的项目研究,现已取得一定成果,具有较大突破可能;

③正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或主持承担对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领域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自主研发创新项目,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目标和技术路线,预期能取得标志性成果、开发战略创新产品或成功实现商业化应用;

④创办的企业为我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领域的独角兽企业;或创办的企业正在进行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领域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或创办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商业模式,能够填补市场空白;

⑤符合我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其他创新创业青年人才。

(二)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3.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出类拔萃,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理论成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成效显著,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的青年人才。优先推荐我省紧缺急需的立法、金融等领域青年人才。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推荐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

(2)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再次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青年拔尖人才计划不得超过3次。

(3)请各单位于57下午5:00前将业绩汇总表学院推荐说明(学院签字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稿一式一份交至人事处427室。申报人须登入浙江省人才服务平台http://service.zjrc.com/完成网上申报,生成PDF版申报书,请于5月12日前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人事处427。附件材料中的“单位推荐公文”待学校评审完成后由学校出具。

联系人:沈云强          联系电话:2321039(664994)    邮  箱:02684@zjhu.edu.cn

附件1:业绩汇总表.xls

附件2:学院推荐说明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