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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3 17:09:14   作者:admin   点击量:69

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7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就课程思政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及要求

2021年面向全省高校拟立项建设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包括500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500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100个左右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10个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和15所课程思政建设示范校。

我校可择优推荐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0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6项、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1个、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分评审类和备案类2类,示范课程、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和示范校为评审类项目,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为备案类。上述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其中示范课程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一)示范课程

省级(含)以上一流课程及“战疫”相关课程优先推荐。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优先推荐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二)教学研究项目

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列入高校“十四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计划。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要以专业或课程(群)为依托,结合浙江地域文化、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目标要求,梳理挖掘本学科、专业及课程所蕴含的育人元素和所承载的育人功能,凝练形成具有本专业特色的课程思政教育核心内容,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在相关专业课程教学时以多种教学手段和表现形式较好实施,强化示范核心课程群建设,加强团队建设,积极开展教学案例库建设,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优先推荐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

(四)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要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三、申报程序

各申报人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21420日前提交《课程思政申报汇总表》和《课程思政申报书》(详见《通知》附件)。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五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稿同步提交。BET体育365官官方网站16—403室张杰老师处,邮箱02879@zjhu.edu.cn,有计划申报2021年度省级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不建议申报此次课程思政项目。

示范课程、基层教学组织联系人:

刘成士,2321079,02677@zjhu.edu.cn

教学研究项目联系人:欧雯雯,2321995,oww@zjhu.edu.cn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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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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