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老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要维护考场纪律,关心学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 准时参加考务部门(教务处或二级学院教学办)组织的考前培训,及时签到、做好领取试卷等准备工作;
3. 领取考卷后直接前往监教室清场,确认场地干净整洁,适合考试。及时布置好考场(贴好考生座位号或在黑板上写好考生座位表),并将重要的提醒事项抄写在黑板的醒目处;
4. 根据考试章程在考生入座前或入座后依次确认考生身份;
5. 宣读考场规则,试卷下发前再次提醒考生自查,与考试相关和违纪物品不得携带在身,手机要求关机状态摆放在监考老师指定位置;
6. 开考后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试期间不能随意离开考场,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在考场内,监考人员不得对试卷内容、题意作任何解释和暗示;字迹不清的,可当众说明;
7. 发现有考生有违反试场纪律或考试作弊现象,立即要求学生离开考场,同时控制考场纪律。及时保管和收集好相关证据(参见《学生手册》中相关条款);
8. 立即报考务工作人员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后期处理;
9. 填写考生违纪情况报告,并要该考生签字确认;
9. 考试结束后要求学生须等待监考老师收齐并确认试卷完整后,方可离场;
10. 按学号(准考证)依次整理好考卷,认真填写试卷袋考场情况后将相关资料交返考务部门;
11.考试结束后发现作弊痕迹或收到学生举报信息的,参照第7条执行。
教务处、学生处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