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08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的通知
湖师院人〔2007〕19号
各部门、下属学院:
2008年度教职工进修学习报名工作即日开始,进修计划类型有博(硕)士研究生、在职申请博(硕)士学位、国内(外)访问学者等。根据《BET体育365官官方网站教职工进修培训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07〕43号)、《BET体育365官官方网站博士培养工程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07〕42号)及校人才工作小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好,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二)报考专业对口,符合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师资结构调整的需要。申请人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并列入所在下属学院《2008-2010年教职工进修规划》和本年度进修计划人员。
(三)报考博士要选择211高校中的名牌院校,作为师资梯队培养的专任教师在考博时不要报考地方高校。
(四)能安心在本校工作,专任教师一般要在本校工作满两年,其他人员在本校工作满三年。
(五)专任教师报考硕士研究生不能连续报考三次,其他人员不能连续报考两次。
二、政策说明
(一)对纳入学校培养计划的考博读博人员继续实行鼓励政策,读博回校工作后的报销或奖励额度不变。具体标准按《BET体育365官官方网站博士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二)各下属学院要依据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总体目标,结合省级重点学科(B类)、校级优势特色学科、新专业建设和学院发展需要,制定本学院《2008-2010年教职工进修规划》。在本学院近三年教职工进修规划的框架下,确定《2008 年度培养读博人员及教职工进修名单》。
(三)对读博人员的具体政策如下:
1.经批准的“培养读博”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正常读博期间,享受并按月兑现学校规定的工资等待遇;停发校内岗位津贴,改发进修津贴,进修津贴标准为每月800元,1年以12个月计发,在学校规定的正常读博期间内未完成学业者,延长学习期间,除工资外进修津贴等待遇停止享受;学费和住宿费等进修费可由读博人员向学校预借,在学成返校领取奖励时冲抵。“培养读博”人员在获得博士学位和学历回校报到并经考核合格后,学校给予奖励,标准按《BET体育365官官方网站博士培养工程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07〕42号)规定执行。
为确保读博人员学成后按时回校工作,实行担保制度。即在申请人与学校签署的“读博协议书”中增加“担保人”一项文本内容。“担保人”(又称“保证人”),须有固定
职业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同时有湖州市常住户口,在湖州城内有固定住所。担保人可以是学院领导、学科专业负责人等,也可以是申请人的亲戚朋友。担保人在读博申请人不履行义务时,依法依约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2.未被列为“培养读博”对象的人员,仍要求自行考博读博者,可自愿以“先辞职后调入”或“先辞职后引进”等办法跟学校以协议方式协商,包括约定学成返校后工作的待遇及奖励标准。
3.不与学校签署读博协议而去考博读博的,影响学校工作或教学秩序者,视作自动离职。另有协议规定服务期者,须履行约定的经济责任,经学校批准后可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读硕人员的具体政策如下:
1.硕士及以下学历进修,费用自理。个别硕士毕业生特别紧缺的专业(日语、艺术设计),学成返校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奖励人民币10000元。
2.被批准脱产读硕人员,可自愿以“先辞职后调入”或“先辞职后引进”等办法跟学校以协议方式协商,包括约定学成返校工作后的待遇。不与学校签署协议而去考硕读硕的,影响学校工作或教学秩序者,视作自动离职。
三、报批程序
(一)各下属学院应加强对进修学习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由院务会议讨论制订所在学院的《2008-2010年教职工进修规划》和《2008 年度培养读博人员及教职工进修名单》。
(二)其它部门教职工进修应从是否列入培养计划角度考虑,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党政和教辅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应符合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其中进修后拟进入师资队伍或实验技术队伍的,应列入相关学科专业所在下属学院(实验中心)的年度进修计划和编制。
(三)凡列入各下属学院《2008 年度培养读博人员及教职工进修名单》人员,先由本人向所在学院递交《BET体育365官官方网站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可从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并附报考学校《招生简章》。
(四)经下属学院、各部门签署意见的《BET体育365官官方网站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附《招生简章》),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人事处。
(五)人事处审核(中层干部进修培训由组织部、人事处联合初审)后报学校审批。
四、其它规定
(一)上交材料。
1.各下属学院《2008-2010年教职工进修规划》。
2.下属学院或部门《2008 年度培养读博人员及教职工进修名单》。
3.申请人的《BET体育365官官方网站教职工进修学习申请表》(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及所附的报考学校《招生简章》。“培养读博”人员须同时上交担保人的《同意担保书》及相应身份证明材料(如单位收入证明原件、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等复印件)。
(二)上交日期。所有材料请于10月25日前统一上交校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