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下属学院:
年度考核工作是一年一次的常规性的人事考核工作。为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准确评价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根据湖师院发〔2006〕15号、27号关于岗位聘任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2.注重实绩的原则;3.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全校在编在职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其中,校级领导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另由上级主管 部门负责。
三、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注重考核工作实绩。
四、考核期限: 2006年度考核时间跨度为2006年2月—2007年1月。
五、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根据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一年来的德、能、勤、绩作出自我评价,填写《岗位考核表》。
2.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对象述职,与会人员评议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对考核对象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次。
3.报人事处审核后,提交学校审定考核结果,并予以公布。
六、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档。
七、考核结果与使用: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津贴发放、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八、几个具体问题说明
1.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严格控制在参加人数的15%以内(遇小数可四舍五入),各单位应准确核实实际参加考核人数(校部机关“双肩挑”人员,不能重复计入两个单位基数)。
2.校聘教学科研类岗位人员的年度考核一般放在下属学院层面进行。
3.“双肩挑”领导,一般以主岗位考核为主,结合兼岗情况综合确定考核等级。
4.因干部任命和工作需要校内调动的,一般在现单位参加考核,如有需要,可向原单位征询意见。
5.公派出国及脱产进修人员由所在单位视情况进行考核。
6.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停薪留职、校内待聘等人员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
7.本次考核科研工作量可按自然年度为限。
8.《岗位考核表》可向人事处领取或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内下载。
九、年度考核工作时间要求
各单位的考核工作要求在2007年1月20日前完成,并及时上交《岗位考核表》及《2006年度教职工考核情况汇总表》(可从人事处网页下载),电子稿发送到
lzq@。无故不参加考核者,作考核不称职处理。
十、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